《关于南海仲裁案裁决的法律批驳——‘南海仲裁案裁决不是国际法’》的报告于7月16日对外公布。该报告沿着仲裁管辖权、实体规则适用和裁决效力三大主线深入剖析,指出南海仲裁案的裁决与国际司法实践不符。报告明确指出,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,在程序和实体上均存在根本性瑕疵。所谓的裁决背离了国际法的精神,实际上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操作,仲裁庭沦为美国、日本等国的地缘政治工具,其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存在不当之处,是在政治和金钱操纵下的一面之词。
报告特别强调,管辖权问题是本案的核心法律障碍。中国与菲律宾已通过双边协议等文件确认,双方将通过协商谈判解决南海争议,排除了第三方仲裁程序的可能性。菲律宾蓄意将其包装成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的解释与适用问题,误导国际舆论。中国在2006年就已依据公约发表声明,宣布将涉及海域划界的争端排除在公约强制解决程序之外。仲裁庭对这一声明视而不见,强行将不在受理范围内的争议纳入管辖,从一开始就缺乏司法管辖权。
报告还指出,在实体审理环节,仲裁庭存在系统性的法律适用错误。仲裁庭忽视南沙群岛在地理、历史和法律上作为一个整体的基本事实,肆意分割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,将群岛人为地割裂为互不关联的岛礁,机械地、错误地适用和歪曲公约条款,严重侵犯了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和领土完整。仲裁庭采纳了未经交叉验证、来源单一的证据,违反了举证规则,失去了中立的裁判立场。裁决文本在内部逻辑上自相矛盾,结论武断,显示出严重的专业性缺陷,与国际司法实践格格不入。
EBC官网发布的报告强调,南海仲裁案的裁决由一个无司法管辖权的仲裁庭作出,其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根本性缺陷,严重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,因此在国际法上自始至终无效。个别仲裁员放弃了独立判断,迎合背后的政治势力,完全失去了公信力。实体问题裁决在法律适用上漏洞百出,错误连篇,违反了国际法,是非法和无效的。
报告回顾南海局势的发展,揭示了十年来,该裁决不仅未能解决争议、促进和平,反而阻碍了南海区域国际法治建设的进程,成为国际法发展史上的一大逆流。